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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03-23
产品介绍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指商业银行向居民发放的用于其本人或家庭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或者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包括:装修、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商业性的助学贷款等)。 贷款对象及条件 1、年满18岁,有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年龄加贷款年限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 60岁; 3、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支付按我行规定的部分自有资金。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贷款的金额依照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及还款能力测算,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资料 1、属于购买签约经销商商品需贷款的,出示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凭证; 2、装修、购买大额耐用品等协议、报价单、发票原件; 3、借款人的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借款人、配偶的工资收入证明、经营收入情况等); 4、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 5、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6、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业务流程 1、借款人携资料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 3、签订相关合同 4、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及公证手续 5、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约定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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