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国内信用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 开立国内信用证
是指我行根据客户(申请人)的指示和要求,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国内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 业务期限
按付款期限,国内信用证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旅游、咨询、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
※ 产品特点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对于那些正在开拓市场的客户,买卖双方业务初始往来较少,相互之间缺少信任度,通过国内信用证借助银行信用来促进买卖双方履行各自承诺,解决双方之间的互信难题。
2、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卖方发货后提交单据,只要做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即向卖方支付货款或承诺付款。
3、减少买方资金占用。对使用授信开证的买方来说,可以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
※ 经办机构
我行各家分支机构信贷部门
详询我行客服热线96558或各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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