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大额存单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 产品定义
单位大额存单是指由我行面向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基金保障范围,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 产品特点
1、单位大额存单的期限: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5年共9个品种,可根据客户意向性需求量身定制存单期限。
2、单位大额存单的起存点:单位大额存单起存金额限定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100万元递增。
3、单位大额存单的发行方式及账户管理:单位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实行人民币账户管理,客户需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用于大额存单的预约、认购、支取、兑付、赎回和付息。
4、单位大额存单的利率执行水平: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上浮比例不超过45%。
5、单位大额存单的计息规则:大额存单自投资人认购之日起计息。利息计算天数按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即自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按实际天数计息);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到期日;每年按360天计算日利率。
6、单位大额存单的付息方式:大额存单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具体以每期产品发行条款为准。
7、单位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分为全额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大额存单以宁夏银行存款挂牌利率分段计息方式计息。
※ 适用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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