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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账户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一、企业开立账户所需资料
(一)基本存款账户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4.企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及受益所有人资料。
(二)一般存款账户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贷款合同或其他结算需要的证明文件。
(三)专用存款账户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批文。
(四)临时存款账户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开立临时户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批文。
二、企业开立账户预约流程
(一)提供手机银行、电话预约、微信银行等预约渠道。
1.手机银行:进入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生活-企业开户”,点击进入。
2.电话预约:拨打我行公示的各网点电话,直接预约。
3.微信银行:进入宁夏银行微银行公众号,通过“发现·生活-服务大厅-网点服务-对公开户预约”,点击进入。
(二)预约成功后,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对接,告知客户相关业务所需资料和流程,根据客户基本情况及业务需求,开展尽职调查程序。存在异常情形的,将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符合条件后,通知企业携带开户证明文件原件至宁夏银行柜面办理正式开户手续,留存相关材料。
(三)本行支持未经预约直接至柜面开户,但须由开户银行开展尽职调查程序。
三、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流程
(一)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等小型微型企业,仅能提供基础开户资料(一证一照,即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急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我行可提供“先开户,后核实”的快速开立账户服务。
(二)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开户审核
我行在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完成开户意愿核实面签且资料审核真实有效后,当天即可开立账户。开户初期暂不开通非柜面支付渠道业务,待我行后续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后,可提供全功能账户服务。
四、企业开户后续银行尽职调查流程
(一)如果为重点关注和异地类客户,我行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核实。
(二)小微企业开户后15个工作日内需要提供公司章程以及受益人身份证明相关资料(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五、企业开立账户后启用时间
在符合开户条件的情况下,开户完成当天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如企业存在下列情况,我行将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强开户意愿核实,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拒绝开户:
(一)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存疑的;
(二)对开户用途异常、营业执照地址异常等情况的;
(三)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
(四)其他异常开户情形的。
六、账户手续费
我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手续费为100元/户,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者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50元/户(优惠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暂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宁夏银行服务价目表》(2022年4月1日)内容,若有更新请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
七、 询证函业务
(一)邮寄送达注意事项
1.询证函上需加盖被询证企业公章或预留印鉴,同时加盖骑缝章,建议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
2.询证函回函地址需与会计师事务所等询证单位注册地址保持一致。
(二)现场询证注意事项
 1.现场询证经办人需为会计师事务等询证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为被询证企业人员;
 2.经办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
 3.询证函上需加盖被询证企业公章或预留印鉴,同时加盖骑缝章,建议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
(三)询证函填写规范
  1.格式一询证函:会计师事务所等询证单位根据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对需询证的事项进行填列,无需询证的内容应当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用斜线划掉。
  2.格式二询证函:格式二由银行主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询证单位需填写要询证的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无需询证的内容应当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用斜线划掉。
  3.验资询证函:除了需填写缴款人、缴款日期等函证格式规定的内容外,还需标明款项用途,如“XXX投资款”等可以说明款项用途的字样。
八、对公单位印鉴变更及挂失业务规定及所需资料
(一)印鉴变更
   1.申请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单位介绍信;
(4)原预留印鉴卡片;
(5)需变更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或授权人名章,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或授权人名章。
   2.注意事项
(1)因单位名称变更需要更换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应出具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非企业客户申请变更的,应出具账户管理制度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2)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更换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个人名章的,企业客户变更的,还应出具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非企业客户申请变更的,应同时出具账户管理制度中要求的其它能够证明单位负责人变更的证明文件。
(3)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行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印章销毁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印章销毁证明的,比照预留印鉴遗失手续办理。
(二)印鉴挂失
1.申请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单位介绍信;
(4)原预留印鉴卡片;
(5)刊登遗失声明的完整主流报纸;
(6)未丢失的印章,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或授权人名章。
2.注意事项
(1)挂失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需在当地主流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挂失法人章或个人名章的,无需刊登报纸,应向开户行出具介绍信;
(2)单位申请挂失公章或全部预留印鉴时,原则上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介绍信上必须注明挂失的印章种类及挂失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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