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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合约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5日

  宁夏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合约

  宁夏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同意申请宁夏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约。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分期付款业务是符合条件的本行持卡人,使用本行信用卡交易时,由本行支付信用卡全部交易款项,并根据持卡人申请将单笔、部分或累计交易款项通过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收且收取一定比例的分期利息,持卡人按照每月入账金额进行归还的过程。

  第二章 利息计收

  第二条 分期付款业务办理成功后,需分期偿还本金和分期利息,每期分期本金与分期利息将计入当期信用卡账单。分期折算年化利率为0%-18.25%(该分期折算年化利率用单利计算仅供参考,实际年化利率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业务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还款方式等不同情况而略有差异),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分期期数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

  计算公式为:

  本金=图片1,其中n为年内期数,nT为总期数,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分期类型

利率

3期

6期

9期

12期

18期

24期

36期

灵活分期

每月基准利率

0.70%

0.60%

0.60%

0.60%

0.65%

0.65%

0.65%

近似折算年化率(单利)

12.56%

12.24%

12.78%

13.03%

14.30%

14.35%

14.21%

账单分期

每月基准利率

0.72%

0.72%

0.72%

0.72%

0.72%

0.72%

0.72%

近似折算年化率(单利)

12.91%

14.66%

15.29%

15.58%

15.79%

15.80%

15.64%

现金分期

每月基准利率

0.80%

0.75%

0.75%

0.75%

0.75%

0.75%

近似折算年化率(单利)

14.34%

15.27%

15.92%

16.22%

16.42%

16.43%

消费延期

每月基准利率

0.72%

0.72%

0.72%

0.72%

近似折算年化率(单利)

8.64%

8.64%

8.64%

8.64%

  灵活分期示例:

  例如:王先生账单日为每月15日。王先生在8月1日有一笔刷卡消费,金额为100元;8月10日又有一笔刷卡消费,金额为1800元。那么王先生可以在8月15日(账单日)前,对8月1日消费的100元或8月10日消费的1800元办理“灵活分期”。若王先生于8月13日对8月10日的1800元的消费交易办理了灵活分期,具体每期的利率(分期利率以实际分期利率为准)和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总金额

分期期数

每期利率

每期应还金额

1800

3

0.70%

612.6

6

0.60%

310.8

9

0.60%

210.8

12

0.60%

160.8

18

0.65%

111.7

24

0.65%

86.7

36

0.65%

61.7

  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利率

  账单分期示例:

  例如:王先生账单日为8月15日,到期还款日为9月9日,则账单分期申请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9日。账单总金额为1800元,王先生可对1800元申请单分期。申请成功后,从9月份账单开始偿还首期分期金额及利息。假设王先生申请“账单分期”分期的利率(分期利率以实际分期利率为准)如下,则每期应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总金额

分期期数

每期利率

每期应还金额

1800

3

0.72%

612.96

6

0.72%

312.96

9

0.72%

212.96

12

0.72%

162.96

18

0.72%

112.96

24

0.72%

87.96

36

0.72%

62.96

  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利率

  3.现金分期示例:

  例如:王先生当前信用额度5万元人民币,额度占用1万元。根据预借现金业务不得超过信用额度的50%的规则限制。那么王先生可办理的现金分期金额需大于或等于100元且不超过2.5万元。假设王先生办理1800元“现金分期”分期利率(分期利率以实际分期利率为准)如下,则每期应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总金额

分期期数

每期利率

每期应还金额

1800

3

0.80%

614.4

6

0.75%

313.5

9

0.75%

213.5

12

0.75%

163.5

18

0.75%

113.5

24

0.75%

88.5

  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分期总金额*每期利率

  4.  消费延期示例:

  例如:王先生账单日为每月15日。8月10日有一笔刷卡消费,金额为1800元。那么王先生可以在8月15日(账单日)前,对8月10日消费的1800元办理“消费延期”。若王先生于8月13日对8月10日的1800元的消费交易办理了消费延期,(延期利率以实际延期利率为准)则每期应偿还延期利息如下表:

延期总金额

延期期数

每期利率

每期归还利息

延期到期应还金额

1,800

3

0.72%

12.96

1812.96

6

0.72%

12.96

1812.96

9

0.72%

12.96

1812.96

12

0.72%

12.96

1812.96

  每期应还延期利息=延期总额×延期折算年化利率/12×延期期限

  例如:王先生账单日为8月15日,到期还款日为9月9日,则消费延期申请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9日。账单中消费金额为1800元,王先生可对1800元申请消费延期。申请成功后,从9月份账单开始偿还首期利息,最后一期账单偿还金额为延期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若王先生申请“消费延期”,则每期应偿还金额如下表:

延期总金额

延期期数

每期利率

每期归还利息

延期到期应还金额

1,800

3

0.72%

12.96

1812.96

6

0.72%

12.96

1812.96

9

0.72%

12.96

1812.96

12

0.72%

12.96

1812.96

  每期应还延期利息=延期总额×延期折算年化利率/12×延期期限

  第三条  分期付款利率以本行对外公示为准。其他利息和费用收取按《宁夏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相关利息、违约金和费用标准执行。

  第三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四条  每期应还金额等于每期应还分期本金加上每期应还分期利息。

  第五条  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于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消费延期本金分摊至最后一期一次性归还。

  第六条  每期分期应还利息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利率除以分期期数;分期利息在分期期限内平均分摊,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每期应还本金、分期利息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第七条  持卡人使用本行信用卡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及以上,可致电本行客服热线、通过本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微信银行等其他电子渠道申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本行保留核准审批的权利。

  第八条  下列交易金额不可申请分期付款

  (一)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违约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二)本行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如消费交易产生的卡片为挂失等不正常状态则不能参与本业务。

  第四章 分期类型

  第一节  灵活分期

  第十条  持卡人须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当期账单日之前(不含当期账单日),申请办理灵活分期付款业务,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金额须为该单笔交易的全部金额,持卡人可以对多笔交易分别申请灵活分期付款业务。

  第二节  账单分期

  第十一条  持卡人可在账单日后、还款日前申请账单分期,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金额为账单中消费和取现部分或全部透支本金。

  账单分期包括已出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总账账单分期

  第三节  现金分期

  第十二条  持卡人可在预借现金额度内申请现金分期,现金分期额度不超过信用额度的50%且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申请成功后资金实时转入本行本人名下借记卡。

  第四节  消费延期

  第十三条  消费延期隶属信用卡分期付款产品中的“本金比例分摊”业务。

  持卡人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当期账单日之前(不含当期账单日),可以对单笔交易或多笔交易金额申请延迟一定期数后一次性归还延期本金,同时每期支付相应的延期利息。

  持卡人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在账单日后、还款日前申请将已出账单中可延期还款的金额申请延迟一定期数后一次性归还延期本金,同时每期支付相应的延期利息。

  第五章 分期期数

  第十四条  持卡人灵活分期和账单分期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36期。

  第十五条  现金分期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

  第十六条  消费延期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

  第六章   分期撤销和提前还款

  第十七条  持卡人若要对尚未分摊的分期付款交易予以撤销时,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进行申请或在本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等电子渠道进行办理。本行保留审批核准的权利。

  第十八条  持卡人若要对已分摊的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进行申请或在本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等电子渠道进行办理,已收取的分期利息将不予退还,平均分摊支付利息的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持卡人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后,若发生2期逾期,我行将自行发起提前还款,已收取的分期利息将不予退还,平均分摊支付利息的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以我行对外公示为准。我行现执行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标准为收取剩余未还本金的3%。

  消费延期业务不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十九条  持卡人与商户间发生退换货等退款情形,已成功办理分期交易需进行撤销或提前还款,可按照本合约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  持卡人申请撤销分期付款时,免收撤销手续费。账单分期只允许当日撤销,灵活分期可在分摊前撤销,消费延期可在申请当日至账单日之前撤销,已分摊记账的分期付款不得撤销。

  第二十一条  本行将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分期付款业务,持卡人的未付分期余额需提前还款,已收取的分期利息将不予退还,平均分摊支付利息的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止付、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

  (二)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三)持卡人违反了宁夏银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或本合约中的任何规定;

  (四)本行认为任何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此合约或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第七章 其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持卡人成功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后,原交易金额所占额度将被转为分期未还本金继续冻结其额度,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第二十三条  持卡人分期业务申请成功后,持卡人在账单到期还款日前若未还清账单金额则当月分摊的分期金额需计收透支利息,至清偿日止;未还清整个账户最低还款额的需支付违约金;透支利息,违约金及信用卡其他相关息费,计收标准以我行对外公示为准。

  第二十四条  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原始消费交易根据宁夏银行信用卡相关积分规定计算积分,分期的每月分摊交易不计算积分。

  第二十五条  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第二十六条  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获得卡片续期,分期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持卡人若卡片到期不再续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提前还款,持卡人须在到期后下一期账单全额清偿。

  第二十七条  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清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合约,本合约为宁夏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

  第二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银行业监管部门及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修改本合约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通过本行认为合适的方式将此等修改或终止本业务事宜向持卡人公告。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约载明的收费标准、方式等有任何疑问或对本行提供的服务有意见的,乙方可拨打甲方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558)咨询或投诉或登录本行官方网站(http://www.bankofnx.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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