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贷款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 打包贷款
指出口商,以收到的信用证项下的预期收汇款作为还款来源,向我行申请的一种发货前融资,用于解决出口商装船前组织生产、收购、运输等费用的支出的业务。
※ 申请条件
1、具有真实的出口业务且近年有稳定的出口业绩,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为A 类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与我行保持正常的结算业务往来;
2、出口履约、收汇记录良好,无骗、逃、套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出口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股东、经营管理者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及时、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主动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5、符合我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其他要求。
※ 产品特点
1、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自有资金不足,国外进口商又不愿意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出口企业解决前期资金问题,增加交易机会。
2、缓解资金压力。只需少量的自有资金加上打包贷款资金,即可满足出口前采购,生产,装运等环节的费用支出,出口收汇后归还贷款。
※ 经办机构
我行各家分支机构信贷部门
详询我行客服热线96558或各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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