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质押融资业务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 产品定义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指以借款人自身经营合法拥有的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存货质押办理的短期融资业务,由符合我行要求的第三方代理我行对质物进行监管,我行对质物和所对应质押融资余额实行动态平衡控制,借款人在使用质物时,可采取以货换货、归还部分贷款、存保证金及提供其他质物等置换方式。
※ 担保的存货应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来源合法;
2、性质稳定,易于仓储、保管,不易变质、毁损,有形及无形损耗均能合理预测;
3、市场价格相对稳定,波动频率较低;
4、用途广、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质量便于检验;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必须办理商业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我行;
8、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贷款新规》规定的借款人条件的企、事业法人,且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借款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行业、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3、借款人正常经营期限3年(含)以上,在我行或他行办理评级授信业务2年以上,且评级在AA级以上;
4、借款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现金流充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层素质较高,有稳定的上下游供应关系,具备还本付息能力,无重大诉讼或纠纷,银行授信无逾期或欠息,无逃废债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有具体的实际贸易行为相对应,资金需求为主营业务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6、要求对质物办理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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